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书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全面负责资格证书延期复核工作,延期复核材料接收点负责相关人员的延期复核申请材料收集汇总工作。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复核的,持证人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长2年,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注销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的,于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延期复核;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的,于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延期复核。 各相关单位或个人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bjjs.gov.cn),从“网上办事大厅”窗口登录考务和证书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延期复核申请表并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持延期复核申请材料报送接收点(见附件3),注册中心对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办理延期手续后,由接收点完成证书发放工作。 ?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证书延期复核申请表一份。工作单位有变更的,申请人须在提交延期复核申请时同时提交单位变更申请; ?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体检合格报告(见附件1); ?资格证书原件(验正证收副证,补发过证书的须出示补发证书);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用人单位出具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无违章及不良作业记录证明(模板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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